广州日报讯 (记者张翔宇通讯员刘粤湘、李仲明)2013年4月至2014年12月期间,袁某虚构女性身份与蔡某通过网络以男女朋友关系进行网恋,骗取蔡某信任后,其先后虚构“弟弟”、“表弟”、“父亲”等身份与蔡某联系交往。袁某编造各种借口,共骗得蔡某人民币88万元。近日,市中院通报了该案的终审判决。
2012年8月份,蔡某在网上主动加了袁某名称为“Seven”的QQ好友,但袁某虚构了女性身份,并自称“张昕”。2013年3月底,蔡某再次联系“张昕”,并加了微信。4月初蔡某向“张昕”表白,对方称让蔡某转款以表示诚意,并提供了其“弟弟”的农业银行账户。蔡某随后通过电脑转款3万元至“弟弟”的账户。之后,“张昕”称对蔡某有好感,两人便开始网恋。其间,“张昕”陆续以各种理由和借口向蔡某要钱。
2013年4月至2014年12月期间,袁某用虚构的几个身份,分别以“做善事”、“被抢劫”、“买小车”、“出车祸”、“资金周转”、“做手术”等理由,先后向蔡某借了89万元。2014年11月,因蔡某一直向“张昕”催要还款,“张昕”便向其转款1万元,之后便再没还款。12月20日,蔡某再次去北京找“张昕”,对方不接听电话。后来,蔡某发现对方可能是男性,又发现了“弟弟”的头像真人是“表弟”,并没有“姐姐”,蔡某才知被诈骗,便报警。2015年6月17日,公安人员在湖南省长沙市将袁某抓获归案。破案后,赃款未能缴回。
一审法院认为,袁某虚构“张昕”的身份与蔡某进行网恋,又虚构“张昕弟弟”、“张昕表弟”等身份,使蔡某陷入要与“张昕”结婚的错误认识,编造各种理由向蔡某借款达80余万元。2016年9月19日,一审法院作出判决,袁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11年,并处罚金15万元;另外,责令袁某退赔蔡某88万元。
宣判后,袁某不服,向市中院提出上诉。市中院审理认为,证据证实袁某共诈骗了蔡某88万元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市中院驳回袁某上诉,维持原判。

厉害了,我的红事会,2020年活动有哪些
“中国网事·感动2021”十大年度网络人
朴槿惠妹妹竞选总统,“坑姐专业户”这
西安疫情传播链增至272例,外溢6市
疫情期间城市里的倾听者、陪伴者
校园文化艺术节丨一方画纸展才华,三
山东省文促会与旅促会联合举办“泰山文
粗心学员丢失钱包 车管辅警完璧归赵
习近平同俄罗斯总统普京举行视频会晤
怎样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?习近平这
“大观杯”摄影比赛发奖仪式暨摄影作品
重庆:老旧社区变身网红文创新地标
国庆佳节,他们坚守战位
多彩花灯迎中秋
福建独有,全国罕见!福州夜航龙舟火了
安心!暖心!应对突发情况,山东交警随
周恩来巧赠外宾“蘑菇云”照片当国礼
为实现民族复兴接续奋斗——写在辛亥革